《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進程邁出關鍵一步。
      11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
      修訂草案強調源頭治理、全民參與,強化污染排放總量和濃度控制,增加了對重點區域和燃煤、工業、機動車、揚塵等重點領域開展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和區域聯防聯控的專門規定,明確了對無證、超標排放和監測數據作假等行為的處罰措施。會議決定,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國務院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屬於國務院2014年力爭年內完成的一檔立法計劃。
      “根據立法慣例,所謂一檔項目所說的力爭年內完成,是說該項法律草案或者法律修訂案草案通常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後,由國務院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副主任王鳳春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修訂草案將提交12月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標志著《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進入快車道。
      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制定於1987年,並於1995年、2000年先後做過兩次修改,距今已近14年未做修改。目前正在進行第三次修改,今年9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曾經公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公眾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意見征求。
      此前公佈的草案征求意見稿一共八章,分別為總則、大氣污染防治的標準和規劃、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重污染天氣應對、法律責任和附則,共計102條。
      “《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應充分尊重明年即將實施的新《環保法》,並結合大氣污染防治的特點將《環保法》中已經明確的制度進一步細化。”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此前修訂草案的征求意見稿並不完全讓人滿意,例如新《環保法》已經明確提出的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在征求意見稿裡面並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
      “我們建議設專章規定‘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的內容。”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法律與政策項目負責人葛楓在9月底召開的關於《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的研討會上公開表示。
      一位地方環保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從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來看,還是過於粗糙和原則,部分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希望國務院此次向全國人大提交的草案能夠增加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條款。
      王毅指出,“國務院常務會議特別提到,修訂草案也增加了區域聯防聯控的內容,如何區域聯防聯控是當前區域性、複合型大氣污染治理過程中需要解決的突出的問題。期待草案能將之細化為可以操作、可以執行的內容,而不是僅僅停留在一些原則性無法操作的條款上。”
      “由於大氣污染治理受到全民關註,建議《大氣污染防治法》在進行人大審議程序後,無論還要經過幾審,都應開展充分討論,以推出一部成熟有效的、經得起歷史考驗法律。”中國環科院副院長柴發合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也是十二屆全國人大的一類立法項目,任務比較急迫,修法早日完成。
      柴發合強調,“現在霧霾治理形勢依然嚴峻,在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式出台之前,希望明年開始實施的新《環保法》以及環保部制定的多項配套規章和政策,能夠在環境執法中真正發揮作用,環境執法的關鍵在於是否嚴格執法。”(記者 王爾德)  (原標題:國務院通過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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